10月29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16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此16项标准全部将于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,涉及水质、土壤和沉积物、固定污染源废气和环境空气等。
公告一: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生态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现批准《水质 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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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《水质 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1046-2019)
二、《水质 锑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1047-2019)
三、《水质 17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质谱法》(HJ 1048-2019)
四、《水质 4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质谱法》(HJ 1049-2019)
五、《水质 氯酸盐、亚氯酸盐、溴酸盐、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》(HJ 1050-2019)
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公告二: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生态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现批准《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》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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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《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》(HJ 1051-2019)
二、《土壤和沉积物 11种三嗪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》(HJ 1052-2019)
三、《土壤和沉积物 8种酰胺类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1053-2019)
四、《土壤和沉积物 二硫代氨基甲酸酯(盐)类农药总量的测定 顶空/气相色谱法》(HJ 1054-2019)五、《土壤和沉积物 草甘膦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》(HJ 1055-2019)
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公告三: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生态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现批准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》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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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》(HJ 1040-2019)
二、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抑制型离子色谱法》(HJ 1041-2019)
三、《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-顶空/气相色谱法》(HJ 1042-2019)
四、《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》(HJ 1043-2019)
五、《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 紫外荧光法》(HJ 1044-2019)
六、《固定污染源烟气(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)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1045-2019)
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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